基督徒要无条件顺服政府吗?



《罗马书》13:1-7  在 上 有 权 柄 的 , 人 人 当 顺 服 他 , 因 为 没 有 权 柄 不 是 出 於 神 的 。 凡 掌 权 的 都 是 神 所 命 的 。所 以 , 抗 拒 掌 权 的 就 是 抗 拒 神 的 命 ; 抗 拒 的 必 自 取 刑 罚 。作 官 的 原 不 是 叫 行 善 的 惧 怕 , 乃 是 叫 作 恶 的 惧 怕 。 你 愿 意 不 惧 怕 掌 权 的 麽 ?你 只 要 行 善 , 就 可 得 他 的 称 赞 ;因 为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与 你 有 益 的 。 你 若 作 恶 , 却 当 惧 怕 ; 因 为 他 不 是 空 空 的 佩 剑 ,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伸 冤 的 , 刑 罚那 作 恶 的 。所 以 你 们 必 须 顺 服 , 不 但 是 因 为 刑 罚 , 也 是 因 为 良 心 。你 们 纳 粮 , 也 为 这 个 缘 故 ; 因 他 们 是 神 的 差 役 , 常 常 特 管 这 事 。凡 人 所 当 得 的 , 就 给 他 。 当 得 粮 的 , 给 他 纳 粮 ; 当 得 税 的 , 给 他 上 税 ; 当 惧 怕 的 , 惧 怕 他 ;当 恭 敬 的 , 恭 敬 他 。
《罗马书》13:1-7节,告诉基督徒要绝对的顺服在上掌权的。对于我们生活在现代的基督徒来说,就是在生活中顺服政府,在工作上顺服上司,在军队顺服上级。保罗使用了非常绝对的口气,“人人当顺服”,“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好像很简单的道理,可是我们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如果政府是不信神的,甚至是抵挡神的呢?难道我们还要无条件顺服吗?保罗的教导是不是有点偏激呢?而且《圣经》里也有相反的例子。比如《使徒行传》里记载彼得曾经对那些禁止他们传道的宗教领袖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5:29)。”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彼得的这句话的“顺从”和保罗说的“顺服”,在原文是两个不同的词,“顺从”(3980)在圣经里出现很少,比“顺服”(5293)的意思更进一步,乃是顺服加上听从。所以彼得的意思不是否认了顺服,而是说虽然承认宗教领袖的权柄,但是他应当把神的命令放在优先听从的位置上。我们从彼得他们的实际行动也可以得到印证,他们虽然没有随从掌权者的禁令,他们继续传福音,但是他们并没有用强硬的手段反抗,更没有起来造反。这样的解释从理论上可以通过。可是在感情上总觉得我们应该更积极的去寻求出路。难道我们不可以通过努力变革社会,使国家更加的合乎神的旨意吗?

在以色列的历史上有一段时期叫作“士师秉政”时期,神兴起了一代又一代的士师来拯救以色列民族脱离外族的压迫。差不多每一位士师都是通过武力打败统治者的,难道这些士师也错了吗?有人说这些外族不能代表神的权柄,是非法入侵的,当然可以推翻他们,其实这是误解《圣经》。《士师记》里清楚的说明每一次以色列人遭受外族的攻击都是出于神的手,要惩罚以色列人的悖逆。所以所有的外族势力都是神手中的工具,他们的权柄当然也是神赐予的。如此说来矛盾产生了。既然外族的权柄是出于神的命令,那么那些士师的行为岂不是在抗拒神吗?这样的推理是一种教条的逻辑。要知道每一位士师都是神兴起的,都是按着神的命令去施行神的拯救。那是不是神自相矛盾?自己兴起士师去打败自己兴起的外族?我们想要明白这些表面的矛盾,必须认识我们的神是独行奇事的神!神行事都有祂的目的计划,祂的旨意永远是奇妙完全的!犹大国面对同样的亡国危机,神可以差派一个天使一夜之间击杀18万5千大军,从而解救他们。而另一次却告诉先知耶利米,他们必须投降才能活命。后来犹大亡国,人民被掳,这是两次看起来完全相反的做法。

历世历代的君王没有不是出于神的旨意。但是每一个王朝在最后都会瓦解。关于神的至高权柄,先知但以理有非常精辟的阐述。

《但以理书》 2:20-22 但 以 理 说 : 神 的 名 是 应 当 称 颂 的 ! 从 亘 古 直 到 永 远 , 因 为 智 慧 能 力 都 属 乎 他 。他 改 变 时 候 、 日 期 , 废 王 , 立 王 , 将 智 慧 赐 与 智 慧 人 , 将 知 识 赐 与 聪 明 人 。他 显 明 深 奥 隐 秘 的 事 , 知 道 暗 中 所 有 的 , 光 明 也 与 他 同 居 。

但以理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出于神。人的地位、智慧都是神赐予的。祂赐给人,也随意拿去。祂兴起外族是要管教以色列人。让他们看到自己的罪,可以悔改。祂又兴起士师为了让祂的百姓看到祂的怜悯慈爱和大能。神可以不麻烦人,自己就可以让世上改朝换代。祂可以让一个小虫子咬死希律王(徒12:22),可以叫张狂的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瞬间丧失权威,变成一个如同野兽的人,吃草如牛,直到他知道了“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旨意立人治国”(但5:21)。神又常常喜欢让人参与祂的计划,让人在祂的圣工上有份。这是祂的极大的恩典。比如神让我们去传福音,带人信主。当我们切实明白神是那位终极的掌管者的时候,我们就会谦卑自己,不再骄傲地觉得我能做什么“大事”了。神的话我们必须平衡的去读,用一个敬畏的态度去思考。这样才可能合乎《圣经》的本意去明白神的旨意。保罗说的是绝对的真理,我们要绝对的顺服在上掌权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这是对神的绝对的信靠。虽然有时候心里愤愤不平,为什么神容许这样的政府来管理国家?我们还是要学会顺服。只有一个原因我们可以反对政府,那就是当掌权者要求我们做违背信仰的事情。即使这个时候我们所能做的“反对”也要在合理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非神明确的要你像当年的士师那样去造反。不要忘记那是非常非常特别的情况。如果没有充分的外在明证和其他弟兄姊妹的印证,首先要反省这是不是人骄傲的反应,因为神的话语不会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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