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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December, 2018

耶稣基督家谱里的5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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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这是马太福音的开头,税吏马太开宗明义地宣告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因为这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的身份。 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之约里的应许,是以色列王位继承者,以色列预表将来永远的神国。 通常的家谱都是一代代男人的传承,当中只有男人,不会出现女人,但是耶稣的家谱里不但有女人,而且居然有五位。这五个女人除了耶稣肉身的母亲马利亚以外,清一色都是外邦人,就是非犹太人,犹太人认为外邦人都是不洁的人,不被接纳的。对这四位女性圣经里都有详细的介绍,她们都有着不同寻常的背景和经历,有些经历在人看来是不光彩的,就是这些女人居然成了弥赛亚的祖先,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当中隐藏着神的智慧和属灵的真理。 让我们以一个敬畏的心在《圣经》里来逐一探寻,明白神的奇妙救赎之恩。 第一位是他玛。她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的儿媳。创世纪38章专门记录犹大的这一段经历,犹大自己私自从父家跑出来,离开他的弟兄们到了外邦人当中生活,娶了迦南妇人为妻,生了三个儿子,给大儿子珥娶的妻子就是他玛,后来珥死了,按照风俗二儿子饿南要娶长子遗孀,没想到饿南很快也死了,按照规矩三儿子示拉应该接着娶他玛为妻,可是犹大担心剩下唯一的儿子也死掉,就欺哄他玛, 让她暂时回家守寡,等小儿子长大再娶她回来。过了很久犹大妻子也死了,小儿子示拉也长大了,他玛见迟迟没有消息就知道犹大在骗她,伪装成妓女在路上骗犹大和她发生关系而怀孕,犹大得知真相以后认识到是自己不义在先,犹大收留了他玛生的双胞胎儿子,不再与他玛同寝。犹大对他玛的评价:“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我们可以知道他玛在这件事情上是迫于无奈,她要让犹大的背信显出来,她是在追求公义,也藉着这件事让犹大悔改。 第二位是喇和。她是一个妓女,这件事记录在《约书亚记》第二章。当时以色列人准备过约旦河之前,元帅约书亚派两个探子去耶利哥城探听虚实,喇和在危急时刻解救了两个探子安全逃离,顺利回到大营。因为喇和看出以色列人所信的神是有大能的真神,她心生敬畏,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信心。《希伯来书》的作者把喇和列为信心伟人之人(来11:31),主耶稣的胞弟雅各也肯定了喇和的信心(雅2:25)。后来喇和嫁给了犹大支派的首领撒门,而成为弥赛亚的先祖之一。 第三位是路得。路得

路加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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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的路加 《路加福音》的作者路加是整本圣经唯一的外邦作者,就是非犹太人。他是使徒保罗的亲密同工。他陪同保罗多年,曾经与保罗共同经历生死患难(徒27)。路加除了写《路加福音》还写了《使徒行传》。这两卷书是姊妹篇,加起来的篇幅仅次于保罗。 还有一个有趣的特点是路加的作品都是写给同一个人的。那个人的名字是“提阿非罗”,意思是“爱神的人”。好像是前后两封书信,而且都在开头说明了写作的目的。《路加福音》的目的是“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1:4)。神使用这个福音书不只让提阿非罗知道,也让千千万万读到《路加福音》的人都能知道福音信息是真实可信的。神拣选使用路加写一卷历史性的福音书是神的智慧。 路加信主之前是个医生(西4:14)。医生做事严谨,同时他又有很高的文化,精通希腊语,有深厚的文学功底。他的作品文笔细腻流畅,又通俗易懂,可读性极强。我们读的《圣经》是中文翻译,有的是英文译本。我们可能不能完全体会到他的文学美感,如果能读他的原文会更容易欣赏到路加的文学修养。即便是翻译本,我们还是能够感受到他在记叙一件事的时候的那种清晰的思路和准确的表达。他的描述给你一个画面感,如身历其境。 在《路加福音》里有几篇优美的赞美诗篇:“马利亚颂歌”、“撒加利亚赞歌”“西面颂”等等。所以路加又是一位浪漫的诗人,同时他又精通历史,熟悉旧约圣经。这应该是路加信主以后研读《圣经》的结果。路加对神学有极深造诣,该是受惠于使徒保罗。路加的“圣灵观”非常独到,他是最多描写圣灵的作者。 可以说他是一位历史学家兼诗人作家和神学家。据传统记载他像保罗一样献身福音使命,终生未娶。 路加为人谦卑低调,在两部书中对自己只字不提。如果不是初代教会的传统认定他的作者身份,我们现在都不知道谁是作者。所谓教会传统就是一些主教记录了教会建立最初的一些历史,是《圣经》没有记载的,代代流传下来。这些传统不关乎救恩真理,但是为后人提供了一些宝贵的背景资料。路加是安提阿人,信主时间没有记载。但是他是在保罗第二次宣教途中加入的。从《使徒行传》16:10开始以后经常出现“我们”,说明路加是和保罗在一起同工宣教的。从此以后几十年,可以说路加一直是保罗忠实的同工,直到保罗最后的日子。很可能路加是给保罗送终的人。因为在保罗的最后写给他的门徒提摩太的书信里说“独有路加在我这里”(提后4:11)。那个时候绝大多数人

犹太人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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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读旧约的时候,看不到“犹太人”这个名词,但是新约却忽然出现了这个称呼,这是怎么回事呢? “犹太人”的称呼来自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犹大”的意思是“赞美”。雅各的长子流便因为淫乱的缘故失去了长子的地位;老二西缅和老三利未因为在士剑城滥杀无辜也没有资格成为长子。接下来就是老四犹大。 犹大虽然也有污点,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犹大有悔改的心,认识到自己的不义,而且从此不 再与他玛同寝。 犹 大 承 认 说 : 他 比 我 更 有 义 , 因 为 我 没 有 将 他 给 我 的 儿 子 示 拉 。 从 此 犹 大 不 再 与 他 同 寝 了 。(创38:26) 神看人的内心。所以神的应许在犹大的身上实现。就是弥赛亚从犹大支派而出,基督被称为犹大支派的狮子。 以色列国在所罗门以后分裂成为南北两个国家。北国拥有10个支派,人多势众,一度很强盛。但是北国的王一个比一个坏,多次更换王室,每次都是血腥的杀戮,有的只做了几天的王就被别人杀死。北国坐王位最久的家族是耶户。因为他剿灭了亚哈全家,并且把拜巴力的所有先知都杀死。神应许给他有四代人作以色列王。 耶 和 华 对 耶 户 说 : 因 你 办 好 我 眼 中 看 为 正 的 事 , 照 我 的 心 意 待 亚 哈 家 , 你 的 子 孙 必 接 续 你 坐 以 色 列 的 国 位 , 直 到 四 代 。(王下10:30) 而南国蒙神的保守始终不断有大卫的后裔作宝座。虽然当中也出了几个坏王,但是还是有几个敬畏神的王。这不是因为他们好,而是因为神给大卫的应许。因为神应许的祝福在大卫的后裔身上。 北国以色列比南国犹大国早100多年亡国,而且从此不再复兴,没有重建。北国亡国后10个支派其实已经消失了。北国以色列大部分人被掳到外邦,散居各地,留下少数贫穷的人。他们和迁入的外族通婚,被异教同化,人种混杂。按着首都撒玛利亚的名被称为“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看不起。但是犹大国虽然也遭遇亡国的不幸,百姓被掳,但是70年后有5万人回归耶路撒冷,重建圣城。在《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都有详细记载这段历史。犹大的文化和宗教传统得以保存传承下来,直到主耶稣的时代。这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地方。 我们在旧约里常常看到“犹大人”这个称呼。“犹大人”是旧约希伯来语。到了两约之间希腊帝国兴起并占

《以赛亚书》 查经班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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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以赛亚书》是整本《圣经》除了《诗篇》最长的一卷书,一共有66章。而《诗篇》是由多位作者的作品集合而成的。《以赛亚书》是一本很有影响力的书卷。新约引用《以赛亚书》最多,提到以赛亚的名字也是列在众先知之首。犹太人也是对《以赛亚书》情有独钟,在死海古卷里有完整的《以赛亚书》。说明在当时的昆兰社区《以赛亚书》是他们非常重视的一卷书。有人提出《以赛亚书》有“小圣经”之称,因为有66章,对应《圣经》的66卷。而且前39章讲旧约,后27章讲新约。这种说法忘记了一个因素就是《圣经》原本根本没有章节,是一千多年以后才被一个传道人加上去的,所以这种说法没有太多价值。巧合被划分了66章。不过若是纵观整本《以赛亚书》,它的信息确实非常丰富。当中多处预言耶稣基督,尤其53章关于受苦仆人的预言,非常独特,是一本不可或缺的宝贵书卷。若犹太人认真的读《以赛亚书》,他们会认识耶稣就是弥赛亚。根据传统以赛亚的父亲亚摩斯是皇室弟子,以赛亚是乌西亚王的堂弟。以赛亚经历了4代犹大王,晚年被恶名昭彰的玛拿西用锯锯死。在以色列历史上先知以赛亚具有特殊的地位。以赛亚是南国犹大的先知,《圣经》没有记载他曾经到过北国。旧约先知南北两国都有,南国先知多一些,几个大先知都是南国的:耶利米、但以理、以西结。北国有名的先知是以利亚和以利沙。以赛亚所处的历史时期是一段动荡的时期,犹大几度面临亡国的边缘,最危险的一次以赛亚帮助希西家王脱离了亚述大军,成为以赛亚服事的高峰。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他的职责就是传讲神的话语。先知通常在以色列国悖逆神的时候被差遣,所以常常被人拒绝、误解、诋毁甚至杀害。主耶稣说犹太人:“ 你们常杀害先知 ”。所以做先知不是一件好工作,很危险的。以赛亚就是一个被杀的先知,耶利米也是吃尽了苦头。但是他们在神的眼里是宝贵的,这是最重要的。 1-4  节,以赛亚开始的自我介绍,他的身份,出身,工作时期。接着神呼天唤地的向祂的百姓发出责难,让天地来作证。神的百姓忘记神,悖逆神。神比喻以色列还不如牛和驴。牛和驴都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神。“留意”的意思是明白、理解。神用了四个不同的称呼来表达以色列民的罪。 5-10  节,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执意的犯罪,屡教不改。神的责打已经使他们遍体鳞伤。旧的伤口没有收口,新的伤口又来啦。他们的家园荒废,因为人们流离失所。田地荒芜,被

基督徒要无条件顺服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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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13:1-7  在 上 有 权 柄 的 , 人 人 当 顺 服 他 , 因 为 没 有 权 柄 不 是 出 於 神 的 。 凡 掌 权 的 都 是 神 所 命 的 。所 以 , 抗 拒 掌 权 的 就 是 抗 拒 神 的 命 ; 抗 拒 的 必 自 取 刑 罚 。作 官 的 原 不 是 叫 行 善 的 惧 怕 , 乃 是 叫 作 恶 的 惧 怕 。 你 愿 意 不 惧 怕 掌 权 的 麽 ?你 只 要 行 善 , 就 可 得 他 的 称 赞 ;因 为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与 你 有 益 的 。 你 若 作 恶 , 却 当 惧 怕 ; 因 为 他 不 是 空 空 的 佩 剑 , 他 是 神 的 用 人 , 是 伸 冤 的 , 刑 罚那 作 恶 的 。所 以 你 们 必 须 顺 服 , 不 但 是 因 为 刑 罚 , 也 是 因 为 良 心 。你 们 纳 粮 , 也 为 这 个 缘 故 ; 因 他 们 是 神 的 差 役 , 常 常 特 管 这 事 。凡 人 所 当 得 的 , 就 给 他 。 当 得 粮 的 , 给 他 纳 粮 ; 当 得 税 的 , 给 他 上 税 ; 当 惧 怕 的 , 惧 怕 他 ;当 恭 敬 的 , 恭 敬 他 。 《罗马书》13:1-7节,告诉基督徒要绝对的顺服在上掌权的。对于我们生活在现代 的基督徒来说,就是在生活中顺服政府,在工作上顺服上司,在军队顺服上级。保罗使用了 非常绝对的口气,“人人当顺服”,“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好像很简单的道理,可是我们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如果政府是不信神的, 甚至是抵挡神的呢?难道我们还要无条件顺服吗?保罗的教导是不是有点偏激呢?而且《圣 经》里也有相反的例子。比如《使徒行传》里记载彼得曾经对那些禁止他们传道的宗教领袖说 : “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5:29)。”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彼得的这句话的“顺从”和保罗说的“顺服”,在原文是两个不同的词,“顺从”(3980)在圣经里出现很少,比“顺服”(5293)的意思更进一步,乃是顺服加上听从。所以彼得的意思不是否认了顺服,而是说虽然承认宗教领袖的权柄,但是他应当把神的命令放在优先听从的位置上。我们从彼得他们的实际行动也可以得到印证,他们虽然没有随从掌权者的禁令,他们继续传福音,但是他们并没有用强硬的手段反

童女生子—以马内利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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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7:10-16是一段出名难解的经文。难解之处是关于那个“童女生子”的兆头。明白这个兆头实在需要圣灵的光照。《圣经》是圣灵的作品,也只有圣灵能够给我们正确的答案。 《以赛亚书》 7:10-16  耶和华又晓谕亚哈斯说: 「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求一个兆头:或求显在深处,或求显在高处。」 亚哈斯说:「我不求;我不试探耶和华。」 以赛亚说:「大卫家啊,你们当听!你们使人厌烦岂算小事,还要使我的 神厌 烦吗?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 是 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 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以赛亚让亚哈斯向神求一个兆头,要加添他的信心,因为这个时候亚哈斯面临非常严重的危机,北方的两个王,以色列王和亚兰王联合起来要攻击他(7:1-2),使他心跳动,像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亚哈斯心里胆怯恐惧,因为两个王都比他强盛,联合起来攻击他结果可想而知。亚哈斯表面很虔诚,他说‘我不求,我不试探神’,实际上是他的不信和悖逆,因为这是先知让他求的,是神的旨意,根本不是试探神。神自己要给你一个兆头,应该高兴才是,亚哈斯的儿子希希家王是完全不同的反应,他听到神要给兆头(王下20:9)的时候他欣然接受。这反映出亚哈斯心里的不信的恶,其实他早有自己的打算,他从来没有相信神,而是用人的办法解决问题(王下16:7-9),他是一个不信神的犹大王。 以赛亚向犹大家发出责备:你们还嫌神不厌烦吗?神已经很厌烦你们了(赛1:12-15)。亚哈斯虽然不求,神还是宣告了一个兆头,这是给以色列民族的,不是亚哈斯自己的。这是一个将来的应许,关乎整个人类的救赎。指向将来弥赛亚的降生,以马内利就是神与人同在,神要来到人的中间(太1:23)。 难解的经文是后面的15-16两节,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孩子是谁,是前面说的童女所生的吗?这是历代众多解经家的困难。因为15和16节的内容明显是指亚哈斯时代发生的事情,从上下文看二王就是前面的以色列王和亚兰王,而且历史事实确实如圣经所说。如果这个“童女生子”的孩子就是后面说的孩子,当他明白善恶的时候,北方的二王将被灭,那就不是预言将来的耶稣基督,而且不应该是童女所生的。曾经有人说这个词也可以指“少女,少妇” 。如果是这样

《罗马书》查经班 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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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章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是最后的问候。是所有书信里最长的问候。里面提到了很多的人。看来保罗恐怕漏掉一个。保罗如数家珍的点到一个个名字。不是简单的名单,还有对这些人的评价。有的很长,有的轻轻带过。但是没有一个不是真挚的感情流露。 1-2节,书信托付他的送信人,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菲比。可见在当时已经有女执事了。坚革哩是哥林多附近的一个港口小城,这是保罗在哥林多写罗马书的一个有力证据。保罗要求罗马教会按照圣徒合宜的体统来接待她,不可小看她。介绍了菲比的为人,她曾经给保罗和众人许多帮助。 3-10节,百居拉夫妻是保罗的亲密同工,很可能是这封信的直接收信人。从语气里可以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可以说是过命之交。他们夫妇曾经参与了哥林多教会的建立,和保罗一同支帐篷,传福音,为保罗不顾性命,是配得尊重的基督精兵。他们家里有聚会,那时候都是家庭聚会。可见当时在罗马有好几个家庭教会,百居拉家的教会是其中一家。 以拜尼土是在亚细亚信主,后来去罗马,应该是保罗带信主的,在百居拉家作同工(5节)。玛利亚应该也是百居拉的同工。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似乎是一对夫妻,曾经为基督坐牢。他们比保罗先信主,也是被教会差派去宣教(6节)。使徒的名称是广义的宣教士,不是12使徒的概念(7节)。后面几位应该都是百居拉教会的同工,有的没有见过面(8-10节)。 11-16节,这里提到还有另外3家教会:“拿其数家”(11节);“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 (14节),这些人又是另一个教会的人,很可能是弟兄五个,一家人,开放家庭;“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 (15节),又说另一个开放的家庭。 拿其数是另一个教会的长老(11节),他家的教会里有鲁孚和他母亲(13节)。鲁孚的父亲是那个为耶稣背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门(可15:21)。当时从古利奈来耶路撒冷,被罗马兵抓来替耶稣背十字架走上各各他山。因为耶稣已经体力极度衰弱虚脱,根本背不动沉重的十字架了。这个外邦人在耶稣最软弱的时候帮助耶稣走完了最后一段路。主纪念他的辛苦,也许他看到了钉十字架的耶稣后认识了主,总之他和他的一家都信主了。马可曾经长期在罗马陪同彼得,所以可以看到当他写《马可福音》的时候,鲁孚和他哥哥亚历山大是大家所熟悉的人物。当时应该这一家人都在罗马教会聚会。 从保罗的这句话从内心发出,感人至深,他说,“他的母亲就

主日学:新约概论 《约翰一二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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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约翰写了《约翰福音》,《启示录》,还写了这三封书信。 《约翰一书》比较长,是与众不同的书信。没有一般书信的格式,没有写明写信人和收信人,似乎是一篇论文。传统公认写信人是使徒约翰,当时没有另外一个人可以不需要注明身份而被众人自然明了的,只有约翰。这封信写给当时的众教会。《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都是很短的,同样没有注明写信人,而是说“作长老的”,这是约翰谦卑的自称。是写给个人的信。约翰书信是比较晚写成的,大概在主后85年前后,这时候约翰在以弗所牧会。后来被放逐到荒芜的拔摩海岛上,见到耶稣基督的异象而写下了《启示录》。 约翰这时候已经是耄耋之年,他称呼教会的信徒是“小子们”,这是他独特的称呼。约翰号称是“爱的使徒”。约翰的作品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他有一些词句是他独有的,比如他用了“道”这个词,《约翰福音》第一句就是“太初有道”。道这个词的中文翻译是一大亮点,翻译的非常传神,把约翰的思想表达了出来。英文的word是比较表面的译法,不如“道”更有深度。 《约翰一书》开始第一句还是“道”这个词,而且又出现了“起初”这个词。原文“起初”和约翰福音的“太初”是同一个词,都是说到神创造万物之前,时间的起点。还有一个概念也是约翰独有的,就是“神是光”,我们若把约翰一书和约翰福音放在一起读,很容易发现这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没有另外一个作者具有这样的思想深度。有人说作为一个渔夫怎么能写出这样深奥的文章呢?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生命到这样一个地步,从一个“雷子”变成“爱的使徒”。 《约翰一书》里“爱”这个字出现50次之多。而《约翰福音》更是超过60次,比其他三个福音书加起来还多。据说老约翰活到90多岁,还被抬到讲台上,只讲了一句话,“小子们啊,你们要彼此相爱”。约翰反复使用的一个词是“认识”,比彼得更多。出现了12次。诠释什么是真正的认识神?不是知识,理性的认知,而是在灵里生命的连接,这似乎听起来比较虚幻,实际是非常真实的。约翰似乎因为年纪大了说话反反复复,好几处重复的经文,其实不是糊涂,而是反复强调,因为太重要了。约翰强调的概念有:“永生”,“认识神”,“彼此相爱”,“不要犯罪”,“警惕异端”。当时主要的异端是诺斯底主义。“敌基督”的说法也是约翰提出来的。 《约翰一书》有三大主题:神是光,神是生命,神是爱。约翰写此信的目的

仁爱小组查经分享:《马可福音》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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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森位于加利利的东南,是外邦人的地区,犹太人是不会养猪的,旧约律法认为猪是不洁净的动物,犹太人不吃猪肉。从地图来看,格拉森离加利利海很远,有50公里。但是《圣经》告诉我们这件事发生在海边,因为那些猪从山上冲到海里了。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山村,这里确实是属于格拉森这个地区,不是在格拉森城,而是海边一个小村庄。耶稣一下船就碰到了那个被鬼附身的人。先介绍了这个人的情况,鬼的凶恶狠毒在他的身上显露出来,而且自我伤害。所有被鬼附体的人的行为都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里面的鬼。鬼认识耶稣,每一次耶稣赶鬼都是这样的,鬼马上认出耶稣的神的儿子。鬼在灵界,而且知道将来要被审判受刑罚。曾经有个鬼说“时候还没有到呢,你来叫我受苦吗”?这个鬼也是求耶稣饶过他。所有的鬼在耶稣面前都是老老实实的,不敢有一点放肆,这就是神的权柄。 只有这里耶稣问鬼的名字,这个名字原意是 “营”。“营”是一个6000人的罗马军队单位,一个人身上可以附上几千个鬼。这些鬼求耶稣让他们去附在猪身上,这也是唯一的一个地方鬼求耶稣允许往别处去的。以往都是耶稣吩咐鬼出去就出去了,这次的特殊也许是因为鬼的书目太多了。耶稣准予了他们的祈求。麻烦出来了,这些鬼进入猪群以后,猪马上收到惊吓,往山下狂奔,投到海里都淹死了。这是一幅可怕的情景,两千头猪一起发疯的往海里奔跑。放猪的一定吓傻了。这是飞来横祸,一下子这么多猪死了,损失惨重。放猪的很可能是个雇工,主人不会放过他,他就逃跑了。人们听说了都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被鬼附的人这时候清醒了,恢复了正常。众人都认识这个被鬼附的人,以前常常看到他在坟地里发疯,今天看到了他获得自由。这些人的反应是什么?是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庆祝?感谢耶稣的帮助?这些都没有发生,他们的举动出人意料,他们害怕,然后是赶走耶稣。为什么?因为他们看重的是那些猪,过于人的生命,他们又怕又怨,求耶稣赶紧走,不要再给他们找麻烦。低加坡里是十座城的意思,都是外邦人的地方,耶稣叫这个被鬼附后又被解放的人回家去传扬耶稣的名,把神的恩典传扬出去。这个人生在外邦,生活习惯和犹太人格格不入,很难在犹太人人群中生活,所以耶稣没有带他走。有人用这段经文解释:耶稣不要被鬼附过的人跟随祂作祂的门徒,所以现在如果有被鬼附过的人,是不能作传道人的。这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问题:耶稣为什么让他去给自

主日学:新约概论 《彼得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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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后书》是彼得殉道前不久写的(1:13-15)。“趁我还在”的时候,彼得感到迫切,因为有可能随时会殉道,据教会传统彼得是在公元68年殉道。 《彼得后书》文笔朴实,未经雕琢。当时教会面临非常艰难的环境,门徒到处都受到迫害,还有假教师的危害已经渗透到各个教会,可以说在内忧外患夹攻之下,很多信徒开始动摇,退缩。彼得在危急之中以一个卫道者的身份警告那些即将背道的人,若离弃真道结局就是灭亡。 《彼得后书》开始没有向前书那样指明收信人,而是说与我有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在3:1节,他说我已经做了前书,说明两封信是写给同样一些人。 一开始就强调我们信仰的根基是认识主耶稣,所以有盼望,敦促门徒要不断努力追求敬虔,在灵性上不懈努力,殷勤追求完备,彼得用了7个“加上”,层层递进的告诉门徒我们成圣的道路是没有止境的。信心,德行,知识,节制,忍耐,敬虔,爱弟兄的心,广及众人的爱。境界不断提高。 若没有这样的结果是很危险的,属灵的生命不进则退,人很容易倒退,忘记了主的恩典,虽然大多门徒都知道这些,彼得还是要提醒他们,这是彼得的写信目的(1:12-13)。他知道魔鬼的势力很大,像吼叫的狮子找机会吞吃软弱的信徒。彼得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门徒,主耶稣的荣耀的身份是确确实实的,不是虚假捏造出来的(1:16),谆谆告诫要坚信,留意圣经所记载的并且坚守。 彼得强调对圣经的解释原则,认为是第一要紧的,不可随私意解说(1:20),这一点太重要了,尤其是现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意,谬解圣经,害人害己。这是针对后面说的假先知,这些人就在教会里面,是必定灭亡的。彼得揭露这些假先知的真正本质,贪心。举了几个例子形容他们:堕落的天使,索多玛,他们是随从肉体的情欲,就像畜类一样,将来被宰杀(2:12)。 警戒巴兰的教训,他贪爱不义的钱财。假教师和巴兰是一样的。这些人曾经信主,晓得义路。却背弃信仰,结局必定灭亡。比喻他们像猪狗那样,洗干净了回去污秽里面,还不如从来没有信过。 第三章,提醒,激发诚实的心。关于基督的再来,要坚信神的应许,不要随从那些好讥诮的人(3:3-6)。在神眼中,千年如一日,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这句话容易被误解。主要强调神的慈爱和公义,神不偏待人。不是象有些人说的,既然神愿意,但是又好像做不到,是神的能力不够。